主管:张家界市委宣传部   主办:张家界日报社    张家界市唯一新闻门户网
我要投稿| English| 한국의| ภาษาไทย| Japanese|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您的位置: 首页 >  千城频道> 品牌房企 > 正文

国管公积金贷款免交二手房评估费

2020-07-08 15:49:302  来源:人民网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借款申请人无需再交纳二手房评估费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也发布通知,明确国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也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

      通知提出,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切实减轻借款申请人的负担,自2019年9月16日(含)以后发放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房屋评估费用,且无需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改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贷款经办银行进行内部核查。

      由于执行时点定在2019年9月16日,通知明确,有部分已经交纳二手房评估费用的借款申请人,可以获得退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对符合时限要求的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用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委托贷款发放银行将评估费用全额返还至借款申请人贷款还款账户,并短信通知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也可携带身份证明,前往本人贷款发放银行办理评估费用返还登记。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借款人只有属于这两种情形的方可以退还二手房评估费:2019年9月16日之前申请贷款,放款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含)之后的贷款;以及2019年9月16日之后申请贷款,放款时间也为2019年9月16日(含)之后的贷款,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可以退还。但若借款人属于2019年9月16日之前申请贷款且放款时间也在2019年9月16日之前的,则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不予退还。

     
     
分享: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新闻评论(共有 0条评论)
OA办公系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会员中心| 帮助文档 | 商务合作 | 百度新闻地图| BaiduMap|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主管单位:张家界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张家界日报社 Copyright ©2005-2011 www.zjj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张家界新闻网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湘B-20080013 ICP备案信息:湘ICP备11006152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湘20100035
本网站所有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张家界新闻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